不久前,南昌市委、市政府经过广泛讨论,再次响亮地提出,要从现在开始,向创建2014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发起大冲锋。而在打造全省核心增长极的背景下启动的新一轮创建工作,更为看重的是以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来发现城市管理的短板、差距,以此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并在“逐梦之旅”中凝聚推动城市跨越崛起的新力量。
全国文明城市3年一评,拥有国内对城市管理水平、文明程度最为严格的评价体系。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会和副省级城市参评,其中有17个省会和副省级城市已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南昌全国文明城市的“逐梦行动”起于新世纪初,其中2005年、2008年、2011年3次获得创建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但几乎每一次都在最后关头与全国文明城市擦肩而过。在新一轮创建中,目前全国有7个城市获得了提名资格,南昌在济南、太原、哈尔滨、合肥、武汉之后位列第六,仅领先西部城市兰州。
城市管理上的短板,是南昌以往总在最后关头落败的主要原因。为此,南昌市明确提出,要以创建工作弥补城市管理中的短板,以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赢得创建之战。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自身的实际,南昌市制定了创建方案,并将创建工作的重点放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交通秩序整治、街道社区管理、窗口形象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及公益服务氛围营造等领域。
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南昌市制定了《城市管理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为城市管理建立起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机制。针对城市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推行了“啄木鸟”曝光机制,先后曝光不文明事项千余件,整改率达90%以上。市创建热线电话24小时开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现了跟踪督办。按照 “志愿者日历、志愿者地图”工作模式,在全市400多个社区建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实效化。为建立上下联动的创建机制,南昌市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创建不力的责任单位严格执行“三令”(整改令、告诫令、申饬令)督办制度。一次测评排名最后的县区或单位的主要领导,将接受诫勉谈话,连续两次测评排名最后的县区或单位主要领导将予以免职。在国检中,被反馈有1次(处)问题的责任单位将被通报批评;被反馈有2次(处)问题的,将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被反馈有3次(处)问题的,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免职处理。 [爱房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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