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活化高新区水系,提升高新区水环境质量,强化城市“绿肺”功能。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艾溪湖南路以南、长旺路以东用地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的复函》(洪府办字〔2022〕47号)精神,同意对项目用地涉及的控规YH603一B01、YH603一B02、YH603一B04、YH603一B05地块所处区域规划进行调整。近日,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最新调整!
项目调整方案
从此次调整来看,主要是将原接头绿地调整为更集中的公园绿地。
除了取消原先B03地块的消防站用地,同时对绿化范围也出现调整,将原先的公园绿地B01地块重新整合,划分为B01、B03-1、B03-2、B03-3、B03-4、B03-5、B03-6七个地块,并对内部水渠做出调整,按蓝线范围控制,为保障艾溪湖南路南侧绿道联通性,B02地块退艾溪湖南路建筑后退控制县不小于20米。
调整后,B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401㎡;B03-1地块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6979㎡;B03-2地块为干渠,用地面积为2297㎡;B03-3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723㎡;B03-4地块为干渠,用地面积为9295㎡;B03-5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5902㎡;B03-6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8149㎡
项目区位
此次地块调整位于艾溪湖南路以南,广进路以东,长胜北路以北,此次调整取消了原先的消防站用地,增加了其他公用设施用地,调整了干渠的方位,并重新规划了公园绿地,使得集中公园的范围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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