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张女士在北碚做餐饮生意,去年10月17日,她在中介公司看上了一套三室两厅两卫的二手房。
10月22日,张女士签了合同。张女士说,给了中介公司一共9000元费用,房屋价格为50万元,“根据合同,将5万元现金作为定金,给了房屋卖家。”剩下还有10多万,等过户时再支付。
可是11月23日,中介一个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转告说“卖家急需钱”,能否提前给剩下的15万元。之后张女士将13万元现金给了卖家。
法院判决了,还是没拿到钱
就在张女士翘首等待过户时,一家银行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想通过她找到卖家。
原来,这所房子是卖家抵押给银行的,张女士此前也知道。张女士相当于先把钱给卖家,卖家把钱支付完给银行,银行把房子解押后,张女士就可以购买、过户。
“我这个时候才知道卖家怎么都联系不上。”张女士说,“起初卖家说把自己的事处理完才处理房子的事,后来电话都打不进去。”
今年5月,张女士将卖家告上北碚区人民法院。双方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十天内卖家支付买家5万元,今年8月22日前支付剩下的钱。
“法院判决了,但至今没收到一分钱。”张女士说。
婆婆才查出肺癌,需要这钱治病
今年4月份,张女士的婆婆被查出了肺癌,化疗需要钱,但钱都买了房子。“没钱,很着急,房子如果不卖就尽快退钱治病。”直到昨天下午,张女士还一筹莫展。
卖家叫刘燕,29岁。昨天,记者拨打她电话。张女士和刘燕通话后,“刘燕没说退钱的事,说要买可以,至少65万,少一分不卖。”
中介公司法务部彭部长说:“房产中介只对房屋的审查有责任,但对卖家的道德风险却无法承担。”彭部长说,她承认工作人员有一些疏忽,但不至于像张女士说的要负责赔偿10多万元的责任。
张女士说,这半年多一直在为此事奔波。这10多万是多年的积蓄,还到处借了一部分。
上一篇:中山二手房楼市低迷 中介转向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