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摊面积”又上热搜了。
业主收房发现公摊面积达46%
8月16日,法制日报发布了一篇购房者维权的文章,山东省青岛市购房者李女士购买了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
2018年4月,李女士全款购入青岛市某小区一套总面积为110.25平方米的住宅。购房合同内容显示:总价值120余万元的110.25平方米的套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75.24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35.01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约31.8%。
2021年9月,准备收房的李女士傻眼了:推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超厚的墙壁、逼仄的空间、3间小得可怜的卧室。她找验房师测量后发现,实际套内仅有61平方米左右,3间卧室没有一间超过9平方米,主卧甚至无法放下双人床。
后续向售房方询问得知,从合同上显示的套内面积75平方米到她实际测量的61平方米,差值主要体现在墙体的厚度上,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
“将近1米的外墙,有一半的面积算作业主的套内建筑面积。但是开发商销售时没有说明,而且在销售时有意混淆‘公摊’‘公摊系数’‘公摊率’‘套内建筑面积’等概念,各种专业术语堆砌起来,直接就被绕晕了,根本没想到实际到手的套内面积这么小。”
直到依法维权时,李女士才得到“官方”口径——小区房屋的公摊面积占比是46%。
什么是公摊面积?
那么公摊面积怎么算呢,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也正是这一点,被广大购房者诟病。那么,合理的公摊面积应该是多少呢?
1、对于多层房屋,国家明确规定7层以下房屋的公摊面积为7%至12%。
2、7楼至11楼的住宅公摊面积为10%至16%。
3、对于高层建筑,12-33层的公摊面积为14%-24%。
4、别墅的住房,国家规定,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
公摊面积制度该何去何从
1995年,大陆从香港引入公摊面积,但是由于香港的开发商“注水过度”,引起消费者联合抗议,香港已经于2013年颁布了住宅物业新规,彻底取缔了公摊面积销售物业。 国际上销售住宅都是以套内面积(不含公摊)计价,只有中国是例外。目前只有重庆规定开发商要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房价的。 制度公摊面积引发的购房者维权事件也不在少数,也逐渐成为了一种争议,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的声音也越来越多。 在今年的两年上,全国政协委员再次提出取消公摊面积制度。 “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在履职过程中,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发现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 但是就目前国情来看,公摊面积的取消还需要时间。 就目前的现状而言,公摊与居住舒适度息息相关,合理的公摊面积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居住舒适度,过低、过高都不合理。 公摊面积过低将缩小公共区域面积,影响公共活动空间,从而影响舒适度。过高的公摊面积会挤压业主的室内居住空间,购房款更多的是用于支付公共活动空间,影响购房者的实际权益。 消费者如何避免被宰割,需要在购房前了解更多的房产知识,购房过程中保持理性。购房前要看开发商是否按规定公示了项目公摊比例,并实地查看住房公共区域是否设置合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要注意是否注明了公摊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