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精神,切实解决缴存公积金职工购房需求,优化办事流程,经报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化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需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从贷款申请当月的前一个月往前推6个月);
二、职工家庭已有两套房的,购买第三套住房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职工家庭已使用过3次以上(含3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同一套住房以购房名义提取了公积金的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
五、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累计逾期六期以上或连续逾期三期以上的,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而宜春此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为:
1、借款人需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从贷款申请当月的前一个月往前推6个月)。
2、职工家庭已有两套房的,购买第三套房不允许申请贷款。
3、借款人子女未满18周岁的必须列入房屋套数查询范围内。
4、根据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次数确定首付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30%、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35%,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5、二手房贷款取消评估,贷款金额按契税(增值税)价格及买卖双方协议价的孰低原则核定。
6、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累计逾期六期以上或连续逾期三期以上的,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7、子女买房,父母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买房,子女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8、暂停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9、借款人配偶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其工资收入不能作为审批贷款额度的依据;借款人配偶是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户的,需提供异地缴存证明、近12个月缴存明细。
10、同一套房以购房名义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不允许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一年内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以租房、销户名义提取除外)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1、以租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不受提取时间的限制。
12、期房不得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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