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住房梦:“市场房”要转型 “保障房”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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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中国房地产业过去的十年被称为“黄金(1368.40, -4.20, -0.31%)十年”,但也是“调控十年”——几乎每年都有新的调控政策出台,遍及金融、土地、税费等多个环节。但房价越调越高的现实也让很多原本对调控抱有期待的人失去了耐心。在“中国经济升级版”中,如何摆放房地产行业的位置,如何促使其体制机制升级,是一个十分严肃而紧迫的问题。房地产改革的目标是“住者有其屋”,要首先保障人们基本的居住需求。在此基础上的市场化才是我们要的市场化。换言之,房地产行业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提供基本居住保障,一方面提供市场化差异化消费。所有这一切,都需要完善配套、强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调控只能治标,只有深层次的制度改革才能治本。
三箭齐发 升级“住者有其屋”制度框架
7月末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没有重申房地产调控从严,而是使用了“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词汇。
近期中央决策层很少有针对房地产调控的直接表态,对此,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暨房地产法规政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志刚认为,从当前经济形势和此前中央决策层释放的改革信号来看,系统地解决经济增长中的房地产泡沫隐患是必然的政策取向;此外,税收改革、《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等都将适时出台,将为建立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做深层次的铺垫。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加速推出
消息称,住建部已完成《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起草工作,在完成征求意见的工作程序后,条例草案有望于2013年进入国务院级别的立法程序,但是否能在年内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尚未确定。在2013年2月国务院下发的“立法计划”的“力争年内完成”一项中,并不包含此“条例”。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从‘法’到‘条例’,从法律效力上来看是降格了,但实则加快了推出的脚步。法律需要由全国人大审议,效力最高,但往往过程较长;条例由国务院审议,较立法程序来说较为及时”。
虽然全国性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还没有出台,但地方性制度已经先行。
四川省住建厅于7月1日发布全国第一个省级住房保障框架政策——《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确立了住房保障的原则和保障体系,规范管理体制、住房货币化保障、住房实物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此外,山西省也拟出台《山西省住房保障条例》,以规范山西省保障房建设、分配、监管。
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是我国住房制度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以“基本保障房归政府、商品房归市场”为核心架构的住房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财经评论员余丰慧建议,应该考虑将首套房优惠政策列入条例之中。条例不应仅仅局限于政府主导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转让和管理范畴,而应该充分顾及高房价的现实,把买不起商品房、又够不上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夹心阶层”的首套房需求包括进去。
目前,虽然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正在加速,但执行层面受制于各种利益群体的羁绊,实施的效果仍待观察。
保障房多重尴尬
折射制度缺陷
近期保障房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表明,保障房的监管、配套急需完善和升级。
审计署日前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这些钱被用来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此前,多省市刚刚公布了保障房闲置状况。山东1.29万套,海南9000多套,广东1.15万套,云南2.3万套……这些审计结果暴露出了“保障房空置”的尴尬。
保障房领域存在的种种分配不均现象本就屡受诟病,此次审计署的报告将其问题暴露在“阳光”之下。在全国大规模建设保障房的背景下,保障房却正悄悄上演“连环套”与“空城计”。
“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对资金链提出了巨大考验,本应该是保障房建设专款专用的财政支持、社会融资资金,却遭遇非法挪用,令人触目惊心、心寒手冷。
除了上述专项资金挪用的问题外,公告指出,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
非法挪用保障房建设资金、违规申领保障房,只是保障房乱象的一方面,空置率高正在成为保障房的新问题。
深圳最大公租房项目分配进入最后阶段,首批推出的8250套公租房房源,入围申请家庭一万余户,但有45%的申请家庭弃租。新一轮大规模保障房建设启动以来,部分地方却出现了始料未及的“房等人”现象,原本“一房难求”的保障房却面临“愁嫁”尴尬。
“保障房建设的核心,是必须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出发,防止出现‘两张皮’。”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胡光伟认为,地方政府必须要有勇气直面“空城”的尴尬,厘清问题根源,切实解决保障对象的顾虑、忧虑和实际困难。
“年年审年年出问题,保障房建设过程中频频暴露出的问题,如果制度问题不解决,类似的问题还会发生。总体来说,这几年我国的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是存在很大漏洞的。‘条例’关于保障房建设的规定不应该过于理想化,关键是要考虑保障房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保障房应该是租赁化而不是产权化,产权化的保障房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但现在确实分配不公,很多产权型的保障房都成了公务员的福利房。”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表示。
公积金制度
要改掉嫌贫爱富
推出保障房,是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出,则有利于提高人们购房支付能力,调节住房供需矛盾。实践证明,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住房公积金也出现了新情况:2013年走高的住宅成交量缓解了开发商一度紧张的资金链条,但几个主要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却宣告住房公积金“很忙”,建议购房者选择商贷,差额利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补贴。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忍痛”做这赔本的“买卖”?是不匹配的收入支出速度吗?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金额333.80亿元, 同比增长115.31%;发放户数8.65万户,同比增长95.70%。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299.18亿元,但同期提取、住房贷款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这三项支出的金额分别达到179.38亿元、333.80亿元、34.44亿元,支出合计几乎是收入的一倍。
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缓。
业内人士指出,在我国没有明确的公积金存贷机制的背景下,集中的购房需求容易出现公积金余额短缺、吃紧的现象,应及时建立公积金存贷机制,控制公积金存贷比例,加大对公积金风险的管控。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陷入了“济富不济贫”的怪圈。本应是“雪中送炭”的住房公积金,如今变成了“锦上添花”,不但没有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严重伤害社会公平。
鉴于此,业内人士提出,改革公积金制度,一方面要引入市场化机制,适当提高公积金的收益率;另一方面也要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纳入收入分配改革的篮子当中,坚持“提低、扩中、限高”也应成为公积金改革的主要思路。只有秉承公平正义的宗旨,积极推进改革,住房公积金的弊端才有望革除,才能真正配得上“公”字,其社会福利保障的属性,也才能更好体现。
调控长效机制有望10月亮相 房产税扩围是重头戏■本报记者 李木子
上市房企再融资的大门似乎有重新打开的迹象,而前不久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意外”地没有强调房地产调控之事,房产税“接棒”传闻没有兑现。这些蛛丝马迹,给房地产调控的前进蒙上了神秘面纱。
房地产调控将走向何方?房地产市场又该如何发展?在实体经济复苏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房地产行业要发挥怎样的作用?
调控长效机制或在10月亮相
在上海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看来,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归根到底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房产税就是一个相对长效的方法,至少会对市场看涨的预期有所打压”。
8月5日,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报告中指出下半年工作重点包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包括“坚持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推进力度,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开工建设,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需求”。行业分析人士指出,近期调控政策稍有松动的迹象,房地产未来的发展更是以平稳为主,而调控房价或者促房价合理回归等不再是重点。
有消息称,有关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已经形成初步草案,并在有关部委、协会等小范围内征求意见的消息。有相关知情人士透露,具体方案或许在10月份举行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时亮出眉目。
针对这一消息,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长效机制的草案肯定有了,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设部、国土部以及财政部等部门都会参与。”
不过,建设长效机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朱中一指出,长效机制的内容应该包括如何完善住房制度、调控的机制、财税制度以及住宅产业化等问题。并且,长效机制会对现有的财税体制、土地政策、金融体制都会有所改革。
对于长效机制什么时候出台成型的问题,朱中一说:“长效机制没有五年时间难以出台,并应当在改革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实时更新。”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房产税扩围极有可能是长效机制建设的重头戏。
房产税扩围势在必行
财政部发布的《2013年上半年税收收入情况分析》显示,1-6月,全国房产税完成征收822.30亿元,同比增长11%,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了19.1个百分点。房产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收入增速回落,交易环节的税收收入增长较快。
房产税有关优惠政策及土地购置面积负增长使得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收入有较大回落。分析指出,房产税收入增速回落的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同期基数较高。二是政策性减收因素。
房产税扩围的基调早已定下,但扩围的时间表以及具体方式,决策层至今仍没有达成一致,于是,杭州房产税试点方案在出台前夕被临时被叫停。
关于房产税推进工作,财政部多次“放风”;由于杭州房产税试点前被叫停,再次引发一轮热议。分析人士指出,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成为扩围难推进的主要因素。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表示,经过重庆和上海这两个城市的试点,已经形成两大共识:一是房产税征收具有必要性,二是房产税的扩围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也表示,房产税的扩围在技术层面上来说已经不存在问题,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应该是考虑到房产税一旦实行,会对当地楼市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所顾忌。
需建立一套公正公平的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称,“政府的意图是让现有对房地产市场过多干预的行政政策退出,而更多地利用经济杠杆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当然这种意图是正确的,但当前的问题是,中国房产税征收基础条件不成熟,如果仅仅是像上海及重庆那样的试点,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并且还会增加房价上涨预期。”
易宪容认为,征收房产税不是可“一了百了”的事情,而是要建立起一套公正公平的房产税体系,既要包括对过多持有住房的累进税制,也要包括对弱势民众的房产税减免条例。而这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基础,包括建立公开透明的住房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共决策的方式来设立相关的法律。
申银万国[微博]认为,我国对住宅开征房产税的城市数量在未来3-5年会逐渐增加,但实质会较为温和,以增量、非首套房征收为主。至于房产税扩围的方向,或许并不局限于一、二线城市,房产税的改革可能从中小城镇开始。
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近日指出,大城市是政府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再把房子卖给老百姓,买房者的资金通过开发商的渠道最终进入政府,政府再拿钱建设基础设施。但小城镇不能依靠土地出让金,因为小城镇的土地大部分是集体建设用地,不能流转。必须改革农房建设机制,通过打破宅基地只能在村内分配的体制,在镇区规划农房新区。政府负责规划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并建立中央财政支持机制,集聚人口和资本,带动小城镇建设。
“夹心层”的住房梦
该如何实现?
对于80后的我们,逝去的,不只是青春,还有买房机会;无处安放的,也不是青春,还有住房梦。80后步入成年后,“啃老”一词逐渐流行起来。而“啃老”的大头儿,就是房子。
第一批80后大学毕业时,房价收入比远没有今天“凶险”。在传统的住房观念下,许多人掏空了父母半辈子的积蓄,购买了自己的住房。这些人,在现在看来,算是先知先觉的一批人了。那些自己收入不高,又没有“老”可以“啃”的人,只能被动的选择“望楼兴叹”。
十年来,房地产调控一轮轮进行。从政策层面来看,始终保持力保刚性需求的方向,同时扩大政策性住房保障范围,可是,“夹心层”处在政策的真空层。从实际效果来看,房价一年年攀涨的事实无法回避,“夹心层”的范围逐渐扩大。
张爱玲曾说“出名要趁早”,从现在来看,或许“买房也要趁早”。
北京城区的房价越来越高,与此同时,“环首都经济圈”也在形成,两者的化学反应,让周边地区的房地产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面对丈母娘买房才能结婚的要求,同事小波和女友凑了两家老人的钱,选择了位于燕郊的一套两居室。
与同事小波的情况相似,笔者错过了多次买房机会后,最终将落脚点选在了香河。
2009年,笔者刚走出大学校门,京北昌平区天通苑的顶层复式每平方米单价不足9000元。随着2010年房地产调控的到来,多数人对房价的预期开始转向,观望成为很长一段时间的心态;等到惊醒时才发现,父母半辈子的积蓄,已经难以支付50平方米小户型的首付。
在传统的观念里,房子终究还是要买的。终于在今年5月份,笔者和母亲经历了一场买房大战:穿过彪形大汉设置的“人墙”,冲向选号区,在被告知“别问价格了,先选房子吧,一会儿没有了”之后,匆忙选择了一套事先看好的户型,但预期中的楼层早已没有。
“我去年10月份买的时候才19500元/平方米,现在都25000元/平方米了。”中午吃饭聊天时,同事张洋向我们传递了最新的房价讯息。
“赶紧买,还是得涨!”同事张洋边夹菜边劝我们这些没买房子的人。于是,最近也在为房子而发愁的同事刘丽给我们讲了一下这些年来她错失的买房机会。
2006年,南三环附近的一处公寓开盘,当时销售均价为4000元/平方米。几番思量后,刘丽没有选择这处公寓,而今30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让她后悔不已。
随着父母年纪的增长,刘丽考虑在自己家附近给父母购置一套小户型住房。2011年,天通苑某住宅开盘,13000元/平方米的均价,让刘丽心动不已,可是,正式开盘后,她依旧没有出手。从去年底开始,刘丽开始考虑北七家、小汤山附近的房子,甚至还去“考察”了有80多栋楼的小产权小区。前几天,在将某处房子从18000元/平方米看到25000元/平方米后,她告诉我们:“我决定去看燕郊的房子了,那距离国贸也还挺近的。”
“我们去看南口的房子吧!”半年前,同事阿明跟我说这话时,我一脸茫然地问她“南口在哪里?”随后在地图上测算了一下与单位的距离,超过40公里的路程,让我望而却步。几番商量下,二人决定先去学车。如今,驾驶证已经到手,但是,房子还没有去看。
前几天,阿明再次提起去南口看房子的事情,我们约好下个星期一起去看。当时,我笑着跟她说:房子吧,有资格买,但是没有钱;车子吧,有钱买,但是摇不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