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昌在老城区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推行“准物业化”管理,小区居民只需缴纳一笔物业费就能请人来给小区做清洁、管理等,就像如今新式的住宅小区一样。然而,记者调查后了解到,这种新型的模式2011年底在南昌部分社区试点后,如今却难以为继。纵使政府在前期为社区进行了硬件设施建设,可物业管理费难收却成为了实施“准物业化”管理的障碍。
近日,记者走访了多个社区,发现这种模式“叫好不叫座”,即使在当时被推为典型的社区,这种模式也没能得以保留。
上海路南社区:
四分之三居民不交卫生费
2011年底,南昌许多社区开始推行“准物业化”管理的模式。近日,记者来到了人口密度较大的上海路南社区。这里属于老式小区,在社区转了一圈后,记者发现社区的卫生较为整洁,但大门口并未设置岗亭,更没有保安站岗。
社区万主任告诉记者,该社区内大概有2000户居民,现在收取的费用仅为每户每年40多元的卫生费,可即使是这样,缴纳卫生费的住户也只有500户左右。“这里属于开放式的小区,没有物业。”万主任说。
榕门路社区:
居民同意试点不愿交钱
榕门路社区也是试点社区之一,社区主任兰芬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2年6月9日社区居委会发出的通知。通知上写道:“区政府拟在榕门路279号~285号、榕门路309号~315号区域实行物业管理试点,社区将召开居民会议,征求居民住户的意见或建议。”
兰芬告诉记者,通知发出之后,社区进行了一次民主测评。对于这种“准物业化”管理的模式,大家都十分赞同,可是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却有部分居民不愿意交钱。
大士院南社区:
部分前期安装的铁门被盗
在大士院南社区,记者也得到了同样的答案,居民不愿意交物业费。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政府在前期对社区的环境进行了整治,安装了铁门,社区环境好了很多。然而,有些居民嫌这些铁门碍事,妨碍他们停车,甚至有人将铁门盗走。
由于社区没有相关的预算,居民也不同意缴纳相关费用,所以“准物业化”管理的模式并没有推行开来。记者在大士院南社区看到,许多楼栋前面确实安装了铁门,但有居民却反映,这些铁门晚上从来不关,更有人称铁门碍事,希望可以拆除。
民巷社区:
试点典型社区也难持续
民巷社区当时被作为“准物业化”管理的典型推出,政府在民巷社区55~59号小区的楼栋前安装了伸缩门和岗亭。但当记者来到民巷社区时,却发现岗亭已经成了仓库,堆放着许多木头,里面也没有人值班,并不像一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带着相关疑问,记者询问了社区居民。一名老太太直言:“收不到钱!”原来,钱也是这个小区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主要因素。
居民纷纷反映,在社区改造之初,小区的环境好了很多,但是后来又恢复到了从前没人管理的状况。许多社区干部更是直吐苦水,在小区里,不要说物业费了,就连每年的卫生费都收不齐。
南昌市城管委:
仅对社区开展综合整治
在南昌市城管委,宣传信息处的李处长告诉记者,2011年底,南昌市城管委对88个社区进行了综合整治,主要是对社区的硬件方面进行提升,比如说修路灯、疏通下水道等。而这为“准物业化”管理提供了一个前提,改善了社区环境,才能更好地推行“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并且,是否推行“准物业化”管理模式,是由各个社区自身的条件决定的。
房管部门:
居民自己决定是否开展
小区推行“准物业化”管理模式,谁来负责管理呢?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办公室副主任高慧青告诉记者,当时政府出钱给社区搞好基础设施,各个小区如果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话,则需要向房管部门报备。居民可以自发成立,也可以由社区牵头。
房管科的吕科长表示,房管部门只是帮助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小区向房管部门申请,房管部门都会记录。至于要不要开展“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如何收费,都是由小区居民自己决定的。
社会学家:
让居民真正享受民主自治
这个看起来很美好,推行起来却很难的“准物业化”管理模式为何会是现在的状况?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马雪松说,“准物业化”管理本来是一个非常好的模式,是民主自治的一个很好的实践,让大家知道自己可以享受这样的权利。
马雪松表示,实行“准物业化”管理的前提是要选择一个民意代表,且民意代表必须具备权威性,比如现在许多单元楼栋都有“楼栋长”,实行网格化管理。
马雪松说,物业管理模式在老式的小区里没有推行开来是有原因的,并不只是因为钱。政府在这些老式小区投入了大量资金改造,但却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制度。职能部门应该根据群众的想法、建议去帮助他们,让大家享受决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