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3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通报显示,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19起、死亡28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0起、死亡人数增加36人,同比分别上升4.78%和14.57%。其中,模板坍塌和起重机械事故占较大事故起数的84.62%,是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重大危险源。
根据通报显示,江西共发生9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5人。
通报还显示,2013年上半年,全国有10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其中福建、江西、云南各发生2起,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新疆各发生1起。
江西发生的2起为较大事故分别是:江西省上饶德兴市会展及演艺中心工程,在中厅顶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新城教育园职高实训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3年上半年,全国有32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详情如下:浙江(24起、27人)、江苏(13起、16人)、吉林(13起、14人)、云南(12起、17人)、重庆(12起、12人)、甘肃(11起、13人)、广西(11起、12人)、安徽(10起、18人)、河南(10起、15人)、湖北(10起、15人)、江西(9起、15人)、贵州(9起、10人)、湖南(8起、12人)、广东(8起、7人)、新疆(7起、11人)、内蒙古(7起、7人)、福建(6起、11人)、河北(5起、7人)、北京(4起、4人)、天津(4起、4人)、辽宁(4起、4人)、四川(3起、7人)、陕西(3起、7人)、山东(3起、4人)、山西(3起、3人)、上海(3起、3人)、青海(2起、2人)、黑龙江(1起、2人)、海南(1起、1人)、西藏(1起、1人)、宁夏(1起、1人)、新疆兵团(1起、1人)。
2013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125起,占总数的57.07%;坍塌事故40起,占总数的18.26%;物体打击事故25起,占总数的11.42%;起重伤害事故16起,占总数的7.31%;机具伤害、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13起,占总数的5.94%。
住建部通报显示,2013年上半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有10个地区发生了13起较大事故。其中,模板坍塌和起重机械事故共11起,占较大事故起数的84.62%,是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重大危险源。较大事故中有2起是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的非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打非治违”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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