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用于桑海开发区建设拆迁安置及昌九城际铁路拆迁安置的“锦绣家园”还建房项目二期项目已竣工,该区已出台还建房安置实施方案。
记者了解到,由于二期还建房房源只有330多套,不能满足全部790户被拆迁户的安置。因此《方案》根据还建房套数按拆迁协议签订时间先后(房屋已拆除)具体安置,每户仅先安置一套住房。此外,桑海开发区将建设三期房源,约450多套,届时将可满足所有被拆迁户的安置要求。
资金结算
《方案》规定,还建房资金按照拆迁户签订时间来区别结算,且分城市还建房及农民还建房。此次产权调换面积补差价以8平方米为标准。
(一)、城市还建房
1、2008年12月31日之前的被拆迁户超出产权调换面积8平方米以内(含8平方米)的按980元/㎡计算,超出8平方米以外的按1180元/㎡计算;
2、2009年1月1日以后的被拆迁户超出产权调换面积8平方米以内(含8平方米)的按980元/㎡计算,超出8平方米以外的按1480元/㎡计算。
(二)、农民还建房
1、2008年12月31日之前的被拆迁户安置指标内面积按600元/㎡计算,超出安置指标面积按900元/㎡计算;
2、2009年1月1日以后的被拆迁户安置指标内面积按600元/㎡计算,超出安置指标面积按1200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