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上海将制定并实行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支持居民自主性及改善性住房消费,合理增加住房保有阶段的税赋时,减少流通环节税赋,此举意味着已在上海试点实施一年的房产税范围有望扩大。
据悉,上海住房“十二五”的总体目标为一个重点、两个加大、三个提高。
“一个重点”是指全面推进“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举措,着力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两个加大”就是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受益面,着力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优先满足广大市民的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三个提高”就是要进一步推进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进一步加大节能环保和住宅产业化推进力度,提高住宅建设整体质量;进一步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水平。
此外,规划还对住宅装修有着具体要求:在加强住宅全装修产业链建设的前提下,从土地出让、报建、设计和施工招标、设计审图、报监、竣工验收备案和交付使用许可等环节入手,完善住宅全装修推进和监管机制,切实提升住宅全装修质量。
规划称,“十二五”期间,上海预计新增租金配租廉租住房家庭及筹措实物配租房源7.5万套;新开工建设2000万平方米、新增32万套共有产权房;开工建设和筹措1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公共租赁房;计划开工建设动迁安置房3200万平方米、约30万套;350万平方米左右中心城区,基本完成长宁、静安、徐汇区等旧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