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抚州市中心城区和南丰县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7个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在2011年9月省监察厅全面稽查之后,仍然未开工或开工不足,相关人员包括1个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6个县(区)政府县(区)长于10日被约谈。
据记者了解,我省于2011年9月下旬,由省监察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农业厅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查发现有23个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开工或开工不足。
截止到10月底,这23个县(市、区)中仍有7个县(市、区)未开工或开工不足。其中,抚州市中心城区和南丰县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芦溪县和金溪县的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南昌市青山湖区、南昌县和进贤县的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进度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按期开工。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由省监察厅牵头,专门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约谈会议,主要任务是督促部分进度滞后的市县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步伐,全力赶上全省进度水平,不拖全省后腿。
会议要求,相关市县(区)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时间节点要求,科学统筹,强化措施,加快进度,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