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18170928110
点击拨号

南昌试水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

   编辑: 来源:新法制报

  正在进行中的南昌“两会”,户籍制度改革成了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南昌市发改委向本次人代会提交的书面报告显示:今年,南昌市将开展“一元化”户口试点,将农业、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还决定在外来人口中实行“居住证”制度,外来人口与当地居民在公共服务方面享有无差别待遇。

  “暂改居”享无差别待遇

  继深圳、上海等10余城市先后步入“居住证时代”之后,南昌市也将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行“暂改居”制度。

  记者了解到,南昌已经草拟了《南昌市居住证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望在今年正式出台。届时,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将是居住证。“居住证”制度一旦推行,则意味着,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购车办证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根据该《办法》,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之日起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站)申报居住登记。其中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拟在本市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同时申领居住证。到本市就学、就医、疗养、探亲、旅游的流动人口,可以不申领居住证。

  可享五大公共服务

  《南昌市居住证》持有者可享受以下五大公共服务: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子女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而经过南昌市劳动部门初级以上劳动技能培训,持有连续3年《南昌市居住证》有效签注,并连续缴纳3年社会保险费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南昌市常住户口。

  逾期不办居住证要受罚

  此外,《南昌市居住证》持有人在南昌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工商执照和缴税证明的,在南昌市还享有以下公共服务:办理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手续、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办理公共交通乘车优待手续、享受各类投资创业优惠政策、按规定申请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以及经南昌市政府确定的可以享有的其他公共服务。

  该《办法》规定,不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开展“一元化”户口试点

  由于在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缺陷,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化”户籍制度,诟病不断。据了解,南昌市正在研究制定“一元化”户口试点政策举措,按照进度,年底前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计划以有固定住所(含租住房)和合法职业为基本条件,进一步放宽长期在城镇工作学习生活人员的落户条件,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问题。同时,逐步取消常住人口中的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现城乡一体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此项改革完成后,农民和城镇居民将同样享有医疗、社保和基础教育等政策待遇。与此同时,南昌市还鼓励和支持农民进城居住,利用农村宅基地复垦耕地的指标,在城镇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探索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上一篇:2010年末江西存款余额达6113亿

下一篇:去年南昌市拨付23.3亿元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相关资讯

税收限购政策叠加 二三季度房价指数或负增长

2011-01-27
230

第三轮调控来袭 新国八条围剿炒房力度升级

2011-01-27
223

京城3银行取消房贷优惠 贷款额度收紧是主因

2011-01-27
250

房产经纪管理办法出台 禁止房产中介吃差价

2011-01-27
212

瑞融地产:有诚信才有竞争力

2011-01-26
216

南昌东亚信华投资有限公司恭贺新春

2011-01-26
212

猜你喜欢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