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如何拆迁?拆迁后居民如何安置?安置中有哪些补偿?28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该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公布了《南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问题解答》,76条配套政策措施将让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以“拆一还一,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即日起本报开通政策咨询热线,为读者答疑释惑。居民如对南昌市棚户区拆迁改造政策不了解,可拨打本报热线电话13870975788进行咨询。
■政策
两种补偿方式自愿选择
记者了解到,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
在拆迁中,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廉租住房只能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安置。安置房的性质仍为政府所有廉租住房,原承租人若符合条件则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经济适用住房,若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则必须由该家庭退还政府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若被拆迁人选择采取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按照同类地段住宅“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补偿安置。
符合条件可申请廉租房或经适房
棚户区改造范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有两年以上南昌市城镇户口;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小于10m2/人)。
棚户区改造范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人均年收入标准线:有五年以上该市城镇户口;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小于15m2/人)。
■费用
●搬迁补助费:百平方米内每户每次300元
记者了解到,搬迁补助费标准已经确定,拆迁住宅搬迁补助费为: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300元;户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每户每次300元另加超出部分每平方米2元。
拆迁非住宅搬迁补助费为:按有营业执照的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或者按照货物运输、设备拆卸搬运安装费用计算。
电话、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分体式空调器、独户水电表等迁移,按照迁移所需实际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偿。
●临时安置补偿费:住宅按每平方米每月8元计算
根据规定:“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对被搬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结算”。据悉,临时安置补助费(即过渡费),拆迁住宅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8元计算。
有关人士介绍,本来货币补偿是一次性买断,不存在过渡也没有过渡费(即临时安置补助费)。但考虑到拆迁户得到货币补偿款后,并不能马上买到合适的房子居住,还有一个挑选、购买、装修的过程,实际上还是要过渡一段时间。因此,这次规定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这样就可以解决拆迁户购房装修期间的过渡问题。
●非住房住宅停产停业补偿:过渡期内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南昌城区为每月580元。
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未超期临时建筑补偿:
按房屋重置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补偿
没有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结合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建筑批准使用期限一般为2年。超过2年未获批准延期的应当无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则按房屋重置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补偿。
根据有关规定,房屋重置价格为:框架结构:多层800元/平方米、小高层1150元/平方米、高层13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7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52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240元/平方米。
●内装修补偿:根据装修使用年限确定
被拆迁房屋已经内装修的,由拆迁人按下列办法补偿:住宅房屋装修后使用2年以内的,按装修费的60%补偿;使用2年以上3年以下的,按装修费的50%补偿;使用三年以上5年以内的,按装修的30%补偿;使用5年以上的不予补偿。
●货币补偿补助:
选择货币补偿按期搬迁给予20%补助
根据南昌市洪府厅字【2009】457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在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另按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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