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恒基广场的业主们反映,他们买了店铺却收不到租金。
2016年,罗先生在恒基广场购买了一间店铺,他说,当时销售人员表示会帮忙代租,并承诺前三年抵扣部分房款,第四年开始,每年按照总房款的8%,向他支付代租的租金。今年是第四年。
罗先生说,合同上写的是每季度25号前,把租金交给业主,但是现在已经到了时间,大伙儿找恒基协商,但是对方就是一直说没钱。但罗先生说,据他了解,这里的租户是给了钱的。
和罗先生情况一样的业主还有不少,他们表示曾经找过恒基的工作人员,但对方表示,承诺给他们返租的公司,并不是恒基广场。一位业主说,“当时我们买这个商铺的时候他是说以租养铺的,是他们恒基跟我们签订合同的,我们要办房产证的时候,他再拿这个补充协议来给我们,签了这个补充协议,讲是给他们的(禾策房产经纪公司),我们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带点欺骗性的”。
业主提供的资料显示,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和上饶市恒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但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是和禾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里写明,委托经营期限为十年,补充协议里约定每年给予8%的经营补偿。
业主们表示,他们当初是了解了恒基的宣传,每年有8%的补偿才购买的房产,可现在开发商却表示此事与他们无关,业主们难以接受,他们认为,当初买房的时候就是恒基拿了两份合同来给大家签,所以大家都不知道的,恒基现在就说禾策公司的老板已经找不到人了,意思恒基也是受害者。
业主们说,恒基表示帮忙补偿业主大约2%的房款,这价钱与他们原本期待的8%相差甚远,大伙儿都很着急。
律师观点:返租不允许 业主可起诉
那么事情是否像业主们所说的那样呢?由于联系不上禾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记者直接找到了恒基实业的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禾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还欠他们2000万元,他们目前也无法联系到对方。他说,业主们该寻求禾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索取租金,但基于目前的情况,他们已将商铺收租权限收回,收到的租金将用于补偿业主,把先收到的租金按比例全部发给大家,然后进一步看不足的部分按其他什么方式补足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此条款只对两年内的事实生效,业主们反映的情况已超过年限。为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祝燕飞说,对于业主和运营商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运营商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没有向业主支付相应的租金或者租金补偿款,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向运营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旦运营商的违约责任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或者达到了他们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和法定的解除条件,业主可以要求解除原本的托管委托协议,并且收回店铺。而针对业主们提供的购房宣传单,祝燕飞认为这是一种要约邀请,但如果宣传单上的内容对业主购买房屋起了重大的影响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律师祝燕飞高速我们,首先要界定是开发商发的宣传单,还是运营商发的宣传单。这个宣传单上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相关的宣传条件做了说明或者承诺,足以导致业主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对房租价款起了重大影响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种说明和承诺事实上也属于合同条款的内容,即便在未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没有将广告单里的承诺和说明列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双方仍然是有约束力的。
截至记者发稿,我们再次向业主了解情况,目前双方仍在就此事进行协商,同时,市管部门已经介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