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布,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这也意味着,南昌县正式试行楼市的“以旧换新”。
主要有以下几点:
1、出售江西省内的二手房,且购买南昌县内的指定楼盘,均可享受
2、50%/100%的契税补贴
3、购房企业给与购房者不低于3万元的购房补贴
4、反还二手房销售佣金的50%
具体内容,往下看:
1、政策发布
5月31日,南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敲定,更完善、更具可行性的政策支持终于落地。“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结合南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积极推动住房“以旧换新”,打通交易堵点,推动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营造“大美南昌县 改善正当时”的置业窗口期。
2、参与主体
(一)购房人:需在江西省范围内出售二手房、并在南昌县范围内购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楼盘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即旧房出售人与新房购买人应为本人或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购房人享受政策支持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出售的二手房需在江西省范围内,出售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需属南昌县范围内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楼盘,购买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网签及备案均需在上述时间段内)。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南昌县范围内有在建、在售楼盘。
(三)银行:需为总行或者江西省(南昌市)分行授权的南昌县区域支行。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需在南昌县进行备案,且拥有5家(含)以上的连锁门店,旗下经纪人不少于20人。
目前,南昌已征集首批房地产开发企业21家、银行机构10家、经纪机构5家参与此次“以旧换新”活动。
3、政策支持
(一)消费补贴。补贴范围限于在南昌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楼盘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1.在象湖滨江片区(沿江南大道以东,南昌大道以南,金沙大道以西,南外环以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缴清契税的,按所缴契税额的100%对购房人予以消费补贴,县内其他区域按所缴契税额的50%进行补贴。
2.在南昌县范围内出售二手住房且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按二手住房交易所缴契税额的50%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消费补贴,该补贴仅可享受一次,不重复享受。
(二)购房补贴。购房人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楼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后,由该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不低于3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利率优惠。鼓励参与活动的银行提供“以旧换新”房贷利率优惠(含新旧住房贷款利率)。
(四)佣金返还。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购房人通过参与活动的同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南昌县范围内出售二手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对应房地产经纪机构按二手住房销售佣金的50%进行返还。
4、兑现程序
(一)消费补贴
1.申请。由购房人提出消费补贴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收集收齐所需材料并提交至县住房保障中心,具体如下:
(1)消费补贴申请表(含新房消费补贴、二手住房消费补贴);
(2)家庭关系相关证明材料;
(3)新房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二手住房交易证明、契税完税证明;
(5)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人开户银行、卡号信息。
2.受理。由县住房保障中心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的消费补贴申请。
3.审核。由县公安局对家庭关系情况进行审核,县税务局对新、旧住房契税完税情况进行审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二手房交易证明进行审核,县住房保障中心对消费补贴资格、补贴金额进行审核。
4.发放。在材料齐全并完成受理、审核、公示工作后,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购房补贴
在购房人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签订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一个月内将购房补贴资金返还至购房人指定账户。
(三)利率优惠
新旧房屋购房人可凭二手住房交易证明向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银行申请新旧住房贷款利率优惠,银行应及时为购房人签订新旧房屋贷款合同。
(四)佣金返还
在购房人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签订后,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购房合同备案后六个月内将50%佣金补贴返还至购房人指定账户。
上述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由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这次补贴的力度如何?你觉得效果会怎样?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