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余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她与江西皓润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原定于去年6月开业,可直到现在仍未确定开业时间。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今年商场被天虹接手后,重新规划时将她已装修好店铺墙面拆除了。对此,江西皓润投资有限公司表示“系误拆”。目前,双方正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此事。
好好的商铺,先是推迟开业,然后又被误拆,这么多奇葩事居然碰到了一起,也是让人唏嘘不已。我们先不说推迟开业的事,先聊聊“误拆”。为什么会“误拆”,江西皓润投资有限公司给出的答案是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是施工人员没有完全理解图纸或拆除的位置传达不到位,最终导致的。
真是让人匪夷所思,施工人员居然看不懂图纸乱拆,这可能吗?就算看不懂图纸,但遇到了疑问不会问吗?难道施工方不知道如果拆错了要赔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施工方会背这么大的锅吗?而据余女士回忆,今年1月份,她曾接到自称是天虹方面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要其更换商铺位置。“考虑到早已装修完成,不可能再移动场地,便在电话中拒绝了。”
到底是真的“误拆”,还是协商不成所引发的强拆,我们不能下定断,姑且相信是“误拆”。既然是“误拆”就请江西皓润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余女士现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一边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一边也希望江西皓润投资有限公司做个敢作敢当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