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余干鹭鸶港乡,在进行危房改造中,听说对面积有规定,超过一定面积不给补贴,那么,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对此,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危房改造新建房屋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110平方米。原址重建中原宅基地面积较小、不足60平方米的,可建两层,但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110平方米。检查发现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超标的,不予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另外,在实施“交钥匙工程”上,把好对象认定关,明确“交钥匙工程”实施对象限定为无安全住房、无经济能力、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特困农户。同时,“交钥匙工程”建房面积要严格执行“1-2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超过60平方米”要求。另外,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添置家电家具,否则不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