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起,我省正式打响河湖“清四乱”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这场硬仗。11月19日,我省召开河湖“清四乱”视频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10月底,各地上报排查出“四乱”问题328个,已完成销号271个。目前,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清理整治51条河流和86个湖泊
据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罗小云介绍,今年7月,我省启动了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计划用1年时间,针对全省范围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51条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86个湖泊存在的“四乱”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截至今年10月底,各地上报排查出“四乱”问题328个,已完成销号271个。另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非法移动采砂船舶32艘、非法采砂船舶60艘、非法运砂船舶219艘,整治非法砂石码头15个,查处非法涉砂案件240余起,行政处罚258人,行政拘留33人,移交刑事立案2起;全省固体废物538个点位中,已完成清理537个;全省共排查出50余座水库存在垃圾围坝现象,已全部清理完毕。
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回头看”
据了解,近年来,非法采砂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有三种现象要引起高度警惕。
首先是以工程清淤疏浚等名义行非法采砂之实。
其次是采砂许可不规范,部分县(市、区)仍存在少量“三无”采砂船,无采砂船舶(机具)登记证,也没有办理采砂许可证,相关手续不全。
最后是采砂监管不到位。部分地方对采区采量控制不严格,少数地方还存在将运输船非法改装为采砂船现象,部分过剩非法采砂船舶(机具)未完成切割处理,非法旱采现象仍然多发。
罗小云表示,下一步,省里将会结合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及时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清理整治成效。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制度
水利部明确要求,2019年7月19日前全面完成“清四乱”和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任务。我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对涉及参与非法采砂或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和基层干部,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非法采砂业主和从业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在河湖“清四乱”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中,行动缓慢、敷衍拖延、不作为、慢作为的,必要时启动约谈。同时,要把河湖“清四乱”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情况,作为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奖优罚劣,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制度,确保考核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