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这标志着继2014年停止配售之后,今年保障性商品房将再一次在厦门市推出。
此前2014年2月12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办发布通知,因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研究调整及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系统升级的需要,为了做好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平稳过渡,经研究,自2014年2月12日起暂停受理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申请。
2016年,厦门房价快速上涨,成为国内房价上涨最快的城市之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此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再加盟,将能满足更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厦门市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最新发布的《办法》指出,保障性商品房是面向厦门本市无住房家庭,由政府提供优惠,并限定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以出售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将以小户型、统一装修、经济实用为原则,满足住户的基本住房需求。申购将采取“小轮候”方式,按批次公布配售方案。每一批次开通申请前,厦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房源筹集、房地产市场等情况制定每批次的轮候配售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据《厦门日报》,此次重启的保障性商品房在保障对象方面,将本市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也一并纳入。针对这些高层次人才,没有户籍限制、年龄限制,只要他们在本市工作,并且是符合《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A、B、C类人才,就可以申请保障性商品房。
厦门市住房保障办介绍,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将按每批次房源的市场评估价测算,并给予一定优惠。在前期按照社会平均收入,对配售对象还贷收入比例进行科学测算后,原则上将优惠比例定为55%。
也就是说,一套市场价为100万元的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户原则上花费45万元即可购买。不过,考虑到每个批次可能具有的特殊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这个优惠比例还可做适当调整。
《厦门日报》援引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说,未来厦门市住房保障体系将呈现多层次供给的状态,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可通过申请保障性租赁房解决,买不起商品房的本市户籍“夹心层”家庭、各类人才、在厦稳定就业的职工可申请租赁公共租赁房。之后,符合户籍和年龄条件的本市“夹心层”家庭及在本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以通过申购保障性商品房实现安居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