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连续高温天气给室外工作者带来“烤”验。记者从市建委获悉,盛夏高温季节正值各建筑工地施工高峰期,为保障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我市提出,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
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检查
我市要求,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充分认识高温酷暑给建筑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主管部门,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易发生神志不清,甚至瞬间昏厥等导致事故多发等特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监理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气温超过37℃限时室外作业
各建设单位和项目部在高温期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在高温天气下正常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当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在高温且高湿度情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防止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对确需在高温时段室外连续作业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工地宿舍、食堂必须装风扇
我市要求,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及卫生工作需要。各在建工地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风扇,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宿舍安装空调。
制定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一旦发现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开设防暑降温专题学习班
建设单位应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设高温天气防暑降温专题学习班,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如:什么是中暑,中暑有什么危害,中暑后有什么症状,发现中暑后如何救治等。通过学习,让施工人员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意识和急救能力。
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服从指挥,杜绝盲目蛮干,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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