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地块的土地使用价值,优化轨道站点周边用地布局,同时保障公交服务水平、锚定公交线路、保证各种交通方式的高效换乘,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洪府抄字〔2021]379号)精神,拟对西湖区JC505-P单元控规进行调整。目前南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南昌市旧城区JC505单元(绳金塔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及控规修编>JC505-P单元局部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路网调整情况:为保证公交出行,将规划支路窑湾南路(江电路-洪城路)由12米调整为16米。
二、用地调整情况:
(1)JC505-P08地块:原控规JC505-P08地块为交通枢纽用地/商务用地,面积30805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配套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一处;调整后JC505-P08地块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面积29990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配套3班幼儿园、邻里中心、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5G基站。
(2)JC505-P06、P07地块:原控规JC505-P06、P07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为满足JC505-P08地块调整后片区人口增加,结合已建设用地权属边界,将JC505-P06中局部地块由原控规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调整后JC505-P07(已划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36379平方米,调整后JC505-P06为中小学用地,面积6960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条文显示:
P07地块己出让并建成,作为本次控规调整的技术条件进行输入。P07地块配建6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373平方米;P07地块配套电力开关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配建基层社区设施包含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医疗服务站各一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250平方米,其中包括居委会不小于25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不小于400平方米;社区文体活动室不小于600平方米。社区医疗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40平方米。
P06地块部分为现状二十七中学校用地,规划为以教师办公等非教学功能为主的中小学用地,其建设应与北侧二十七中学校用地统筹考虑且功能相对独立,建议设置天桥跨江电路联通。
P08地块为功能混合用地,其住宅建筑面积不高于建筑总面积的70%,公交枢纽建筑面积不低于建筑总面积的10%。P08地块结合建筑首层配套公交枢纽站一处,室内外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1000平方米,地块需处理好公交与小汽车出入交通组织关系,考虑地块作为交通枢纽同时上盖开发,地块交通组织困难,因此预留地块在洪城路的开口条件。
P08地块配建3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P08地块配建用地面积不小于1898平方米的文体广场与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建筑面积不小于1728平方米邻里中心设施,具体功能可与已出让的P07地块内的设施统筹考虑,从补充江电社区配套不足考虑,建议配套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64平方米,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693平方米;社区商业(生鲜便利店)建筑面积不少于266平方米,另外,在满足以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需求的基础上,邻里中心剩余建筑量应作为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使用。P08地块配套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为30-60平方米,用地面积为60-100平方米。P06地块配套垃圾转运站一处,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米。P08地块配建楼面宏基站一处,需按照《南昌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求,预留并无偿提供5G基站建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