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外国语学校(新五中)附近的竹苑经济适用房小区,一栋楼的楼上和楼下,被划入不同的学区,5楼以下就在小区附近的新五中学区,而6楼则被划入3.8公里以外的濂溪区外国语学校的学区。记者采访中,教育部门给出的解释是,5楼以下是“三房”(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特定人群,而6楼是开发商自建的商品。但记者调查了解到,附近其他商品房小区适龄学生曾经也被纳入新五中学区,教育部门则称之为私下违规行为。(据《新法制报》)
听到竹苑经济适用房小区业主的反映,笔者心里也是充满疑惑。义务教育阶段不是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吗?只听过一条街两侧可能出现不同学区,要么是不同行政区划,要么是学区划分的边界。可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还能分成不同学区,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从报道中可以了解到,记者采访了当地教育部门,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新五中的设立当时是为了解决“三房”住户的就近入学,起初因为偏远,入住率不高,学校生源招不满,就出现了也录取其他商品房小区就学。现在住的人多了,生源暴涨,所以从今年开始严格限制生源“性质”,非特定人群只能选择去更远的学校入学。另外,新五中是市属学校,而当地濂溪区教育部门“管不了”。
2018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就近”是基本原则,配套设施同步进行是硬性要求。这个地方当初主要是“三房”的选址地,当地有关部门在规划配套设施时,将新五中设立在这里。但规划之初,这里也有商品房,包括经适房本身也是“混合体”,有商品房,有“三房”。那么,配套建设的教育机构,就应该与当地居住规模匹配。“三房”是针对低收入人群,并不代表在其他方面享有“特权”,教育本身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所谓学区只对特殊人群,本身逻辑就说不通。应该说,造成如今局面的并非房屋性质,问题依然出在当地相关部门规划设计以及配套建设方面的不合理。别把责任推给“三房”,它可不背这个锅。
对此,九江市级教育部门回应,三年内建设一所高质量高标准中学,解决该区域适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就近上学的需求。虽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还是要让一大批孩子走更远的路上学。教育部门和规划建设部门或许也应对此作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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