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据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政府出台了《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和土地出让金(出让底价、起始价)的计算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对南昌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进行明确。
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
记者了解到,《办法》明确,针对结建地下工程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其开发地下空间使用权,不再另行收取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空间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金按计容建筑面积分层计算,负一层按照不低于同地段同类用途地上土地出让金的20%收取,负二层按照不低于同地段同类用途地上土地出让金的10%收取,负三层及以下免收土地出让金。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空间使用权的,其出让底价(起始价)参照协议出让的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确定。
《办法》明确,针对单建地下工程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其划拨权益价款按计容建筑面积分层计算,负一层划拨权益价款按照同地段地上划拨权益价款的10%收取,负二层划拨权益价款按照同地段地上划拨权益价款的5%收取,负三层及以下免收划拨权益价款。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空间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金按计容建筑面积分层计算,负一层按照不低于同地段同类用途地上土地出让金的20%收取,负二层按照不低于同地段同类用途地上土地出让金的10%收取,负三层及以下免收土地出让金。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空间使用权的,其出让底价(起始价)参照协议出让的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确定。《办法》明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或土地出让金要按照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缴库级次缴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