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告,就在《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18版)》《江西省不动产登记流程》基础上修订完善后形成的《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2版)》《江西省不动产登记流程(2022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申请材料清单和登记流程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公示中,有关意见建议可于2022年1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xsqqdj@126.com。
《江西省不动产登记流程(2022版)》(征求意见稿)将不动产登记基本流程、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流程、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流程、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流程、注销登记流程、查封登记流程、依职权更正登记流程等常见不动产登记事项以流程图形式梳理了登记流程,同时对每个重要流程节点做了详细说明,主要登记流程基本与之前的登记流程保持一致。
《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2版)》(征求意见稿)在2018版的基础上细化了各类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并明确提出,不得增加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涉及其他相关部门材料的,以信息共享获取为主,申请人提交为例外,即实现了信息共享的材料,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暂时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的,由申请人提交原件;对于涉税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窗口的申请材料收件要求,由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收取全部所需材料,统一受理后,分发给税务部门后台并行办理。
《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2版)》(征求意见稿)最大变化便是大部分申请材料将以信息共享获取为主,不需要申请人提交原件,只有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的,才由申请人提交原件。
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为例,2018版登记申请材料中,申请人身份材料、权属来源等材料均需申请人提交原件,但在2022版(征求意见稿)中,申请人身份材料、权属来源均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原件。
2018版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材料
2022版(征求意见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材料
此外,2022版(征求意见稿)还细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木所有权登记,土地经营权(林地)/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登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登记,土地经营权(耕地)登记等登记事项所需材料清单。
2022版(征求意见稿)还以附件形式专门规定了因继承或受遗赠办理转移登记需提交的权属转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