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为规范和指导江西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我省出台了《江西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其中,《导则》对道路绿化建设、园林景观绿地率、树木与建筑的距离等都作出了规定。比如,《导则》中要求,在道路长300~500米节点间宜规划建设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小游园,道路两侧为居住区、机关等具备开放性的单位,不宜设置围墙,应当使其内部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至少40%。
城市林荫路网络
《导则》提出,道路绿化建设,要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提高生活环境水平为目标,在降低交通能耗、减少尾气污染的同时,将道路绿化与地域自然风貌、历史、文化相结合,运用美学原理、科学设计、合理工法,实现生态、景观、休憩等多功能的协调发展,为市民提供健康、安全、舒适的出行空间,倡导生态文明。
同时,还要坚持多植乔木,逐步形成城市林荫路网络;要符合安全行车视线、安全行车净空和行人安全通行的要求;要适当栽植花卉,形成赏心悦目的城市街景。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坚持乡土树种优先,适当利用引种栽培成功的新品种,丰富树种,科学配置。土壤和土层厚度必须满足植物正常生长需求,对不适宜的土壤改良后进行绿化。
园林景观路
绿地率至少40%
《导则》规定,计算道路绿地率时,对仅种植乔木的行道树绿带宽度按1.5米计;对乔木下成带状配置地被植物,宽度大于1.5米的行道树绿带按实际宽度计,不得重复计算。新建城镇道路,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道路绿地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12~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导则》提出,应当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道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和园林小品,主干路充分体现园林绿化景观风貌。$
树木与建筑、路牌
距离有规定
在道路绿化设计方面,《导则》规定应当保证车行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绿化树木与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要统筹设置,以满足树木需要的占地条件与生长空间。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绿化,应当根据路幅的宽度合理选用道路绿化布置形式。对路侧建筑物应实施最大限度的立体绿化,以提高绿视率。
▲我省出台《江西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导则(试行)》规范城镇道路绿化建设。 资料图多植乔木形成
为防止树木影响建筑采光或遮挡道路标牌,《导则》提出,道路绿化植物栽植应当充分考虑与市政设施以及建(构)筑物的距离。其中规定,有窗的建筑物外墙距乔木中心最小距离为4米,路灯杆柱距乔木中心最小距离为2米,路牌、交通指示牌、车站标志距乔木中心最小距离为1.5米。
行道树最小间距为4米
要能抗粉尘和有害气体
记者了解到,在道路行道树绿带方面,《导则》提出同一道路行道树绿带应当按照“同树种、同规格、等距离、无障碍、连续栽植”的原则栽植。
此外,行道树的选择必须符合抗粉尘和有害气体,树干直立、树型好、冠大荫浓、分蘖性好、寿命长、耐修剪、病虫害少、移栽成活率高、落叶期短、且落花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要求。同时,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品种;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当选择适应性强、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品种。行道树绿带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应当采用通透式配置。
同时,《导则》对行道树栽植株距提出了要求,最小植株距不应小于4米。当人行道宽度大于4米时,行道树下应当采用栽植槽栽植灌木。当人行道宽度大于6米时,应当在构筑物外缘距离不小于1.5米位置栽植第二排行道树,以栽落叶树为主。公交汽车站行道树可栽植在候车构筑物后面,以增加庇荫效果。分车绿带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色彩协调,根据道路长度,可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绿化形式、不同色彩的长度单元,交替演变,呈现沿途绿化景观的节奏和韵律。同时,分车绿带不得布置成开放式或休闲式绿地。$
300到500米距离
规划千平米小游园
从《导则》上记者还了解到,在道路长300~500米节点间宜规划建设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小游园。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街旁绿地,应符合防灾避险功能要求。道路两侧绿地宽度大于8米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因地制宜建设绿道。但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65%。
道路两侧建筑物,在不影响行人行走和阻挡建筑物门窗的前提下,宜采用组合花坛形式在屋边、墙角栽植耐荫和半耐荫的灌木、花卉及地被植物。道路两侧为居住区、机关等具备开放性的单位,不宜设置围墙,应当使其内部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有安全管理需要的工厂、学校等单位宜采用通透式围墙,并栽植灌木或攀缘植物。
立交桥可用爬藤植物
垂直绿化
立交桥绿化方面,《导则》提出桥下绿地应当充分利用环境空间复层栽植,乔灌花草相结合,形成层次丰富、栽植合理、季相分明、自然和谐的植物群落。桥下绿地应当选择耐荫植物。立交桥的墙体和桥墩宜选择吸附力强的爬藤植物进行垂直绿化。
交通岛(中心岛、渠化岛、导向岛)绿化必须服从行车安全要求。其中,中心岛绿化应保持各路口的行车视线通透,配置复合式植物群落或布置成装饰绿地。渠化岛在保证行车视线通透的情况下,在配置地被装饰绿地时,可孤植分枝点高的高大乔木,增加人行道的遮荫效果和道路绿量。导向岛的植物应当以地被装饰为主。
纪念性广场植物
应当与主题相吻合
广场绿化方面,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冠大荫浓的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30%,并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当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的绿地面积应不得小于广场总用地面积的15%。
此外,《导则》对纪念性广场植物配置和树种选择提出,应当与主题相吻合,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停车场绿化方面,应当栽植冠大荫浓、分枝点高的乔木。载货汽车停车场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大于4.5米,中型汽车停车场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大于3.5米,小型汽车停车场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大于2.5米,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大于2米。株距以6~9米为宜。乔木种植穴的宽度和深度不得小于1.5米×1.5米,种植穴宜设置缘石,以防车辆冲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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